走在边缘的反思
文/陈本
“涂鸦”(Graffiti)通常被称为“作者”,而他们的涂沫也被称为“作品”。
一些文明古国如古希腊罗马帝国时期已存在,那么,“作品”就含概着文化的本质。70年代摇滚史学家格雷格?劭等人创造出“朋克”(punk)一词,意为:叛逆、非主流、反文化、打破主流文化的独立精神。一时间兴起于英国,以其表达个性、自由、控诉、破坏为主要情绪的一种反摇滚音乐力量风靡全球。直至80年代涂鸦艺术更受“朋克”的思潮影响,渐渐成为纽约画派最流行的一种绘画风格。中国从改革开放后、从经济、文化相应受外来的影响下,雨后春笋地在农村、城市出现了“广告”式的涂鸦,这堪称为“中国特色”的涂鸦,国人俗称“牛皮癣”就应运而生。其中也产生了一些“欧派涂鸦”的艺术家受到学术界的关注。
涂鸦是街头文化中静态的视觉代表,通过另一种途径与表达方式去渲泄与呐喊心灵,它真正拥有自己个人的“符号”直接表现自我的生活态度:历史、宗教、政治、疯狂、意识、立场、躁动、激情、新奇、时尚、好玩、商业等都彰显他们的准则与追求。更忘符所以地游走在法律与艺术之间,对传统艺术、专业化学术、艺术价值观的一种挑战,一种质疑的革命之举。更抛弃的主流艺术偏见、等级观念、评审制度。权贵之争等“纯艺术”之阴影法区外去获得自由。
70年代纽约主流媒体曾大肆声讨这项让城市变得色彩斑斓的艺术,在那期间诞生了不少涂鸦干将,直到80年代,纽约政府才认同涂鸦作品“只要有计划性的、选择适合的场地、物品、涂鸦并不会是一种污杂!”。
回首本国,从涂鸦本质上却有很大区别;国人涂鸦更注重的是商业行为:以手机联系方式行骗、造假,其中以办证为主流形式,可以说与艺术是风马牛不相及!
每年,政府为美化城市动用不少人力物力去将这违法“广告”进行复盖,粉刷。让被损的城市形象重获新。
这个过程中我却发现这群佚名的油漆一代民工在复盖、粉刷的行业上视为合法的“艺术家”,他的“作品”直接、自然、率性、洒脱!完全没有跟风艺术家们的盲崇、造作虚伪之遗风痕迹!直接体现生存状态下产生的多维性形式。
我将他们的行为“作品”拍下,通过绘画原理重新演译新的作品,重构原生态,生存理念行为特质的文化现象。我以为,视觉艺术并非直接再现眼前的物像,而是通过感观认识以独立的思想去体现,用相应的形式去创造视觉效果才能提升艺术的审美。西方国家已有很多著名的涂鸦艺术家已将涂鸦艺术在网络、博客、电邮、建筑、时装、鞋子等社会生活上一展身手,进入普及文化的新纪元。
但是,目前怎样在这边缘、被遗忘的“艺木”上去正视与修正它,这是不可被免的一个社会课题,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,具否令社会、艺术界引起不平的情绪?
普遍认为,“涂墙工”的工作行为是合法的,这“艺术”形式却令我产生一种特殊的想法,是对职业化与专业化身份的艺术质疑。在西方,非艺术专业人仕也可以称为艺术家:如学生、工人、医生、律师、都可以参与走进艺术舞台,这是普及文化的互动,所以,当代艺术的出现就不再新奇了。
当代艺术,是个人观念的主张,非一定是个人技能与宗教的推崇。后印象派凡高,他的作品是用“心灵”画画多于用技巧的言说,蒙德里安用理性思维去建树抽象直白图式,毕加索用理论的观念去解构多于技术的表演,杜尚以思想的高度体现多于用传统的表现。艺术,若是在学历、背景、等级、权贵下所产生的结晶,那么,一个意大利的私生子达芬奇先生就显得非常“业余”了,幸好,他作品中的天才就是划时代见证!
当下艺术概念广阔,艺术形态多样化,艺术家是时代审美的前沿者,是建构艺术品位意识的设计人,我们要以多元并存的态度去观望未来,艺坛之花才能百花齐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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